对外赠送礼品 所得税案例分析:房地产企业“买房送家电”需要视同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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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赠送礼品 所得税案例分析:房地产企业“买房送家电”需要视同销售吗?本案例中买房赠送的家电,不属于房地产企业的资产,是外购的促销品,需要按促销费用处理,所以,促销品虽然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但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房地产企业推出的“买房赠送家电”活动,是在向个人销售房产的同时给予的赠品,不需要代征个人所得税。1、所有的有偿赠送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是不需要做视同销售的,如本案例的地产企业买房送家电的促销活动。

对外赠送礼品 所得税案例,带你看懂属于偶然所得的企业宣传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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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赠送礼品 所得税案例带你看懂属于偶然所得的企业宣传赠礼又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以上就是个人偶然所得税的相关处理,其实不单单针对企业赠礼问题,其他情况的偶然所得也可适用。

对外赠送礼品,所得税双十一税事不能忘!(赠送礼品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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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赠送礼品 所得税双十一 税事不能忘你忙着买,他忙着卖,纳税的事儿可不能忘哟!1.对个人取得企业随机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点规定,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